首页
部门概况 | 部门动态 | 政务公开 | 法律法规 | 危防研究 | 工作论坛
   
现在位于: 浙江海事 > 危管防污处 > 部门动态 > 关于国内沿海航行船舶执行《73 78防污公约》附则V的1995年修正案的通知
关于国内沿海航行船舶执行《73 78防污公约》附则V的1995年修正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07-08 浏览次数:

关于国内沿海航行船舶执行《73 78防污公约》附则V

1995年修正案的通知

交通部海事局于2005527日下发了《关于国内沿海航行船舶执行《73 78防污公约》附则V1995年修正案的通知》(海船舶[2005]193号),要求所有适用于《73/78防污公约》附则V1995年修正案的国内沿海船舶从2005101日起,应按照公约规定设置垃圾公告牌,制订垃圾管理计划,填写垃圾记录簿。2005931日前完成上述防污文书和制品的准备,具体准备工作请严格按照该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关于国内沿海航行船舶执行《73 78防污公约》附则V1995年修正案的通知》请下载Adobe Acrobat Reader阅读该文件。

浙江海事局危防处

下篇文章: 关于公布危险货物申报员及集装箱现场检查员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观看
Copyright © 2004 ZheJiang 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