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沿海散杂货船事故多发,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直接影响到全国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据部海事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自6月1日至30日在浙江范围内针对沿海散杂货船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这次专项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并及时纠正沿海散、杂货船存在的缺陷,特别是此类船舶船体结构方面存在的缺陷,淘汰不能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船舶,加大操作性检查力度,提高船员安全操作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减少并力求消除人为因素所导致水上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进一步稳定水上交通安全形势。
这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沿海航行3000总吨及以上的所有散、杂货船,重点检查对象是:1、装载重货或有腐蚀性货物的散杂货船;2、船龄为15年以上;3、有迹象和记录显示存在结构问题的船舶;4、最近一年内,在船舶安全检查中被滞留或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任何海事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的船舶;5、部海事局公布的“重点跟踪船舶名单”中列明的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