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水上客运企业:
2012年1月27日1240时,舟山市普陀台门运输公司所属“台门2”轮装载483名旅客(核定载客498人)自舟山六横驶往沈家门,因船长没有严格按计划航线航行,盲目转向,加上了望疏忽,转向操纵过程中未有效核实船位和航向,导致船舶偏离航向,在六横凉潭山西侧水域搁浅。后经省、市两级海上搜救中心和有关部门全力救助,船上旅客在一个小时内全部安全转移,船舶也于当晚乘潮脱浅。
险情发生后,舟山市政府立即组织召开紧急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成立由安监、海事、交通、港航、六横管委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同时决定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辖区客运企业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辖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综合水平。
本次重大险情虽未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但社会影响极大,给水上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当前正值春运客运高峰,为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保障客运船舶航行、停泊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现将该起重大险情予以通报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水上客运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水上客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客运企业、船舶和船长要充分认识水上客运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安全管理理念,强化企业负责人、船长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一丝不苟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水上客运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二、严格执行水上客运“五项制度”。各客运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告知制度、开航前复诵制度、安全举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察制度和应急救助协调制度等水上客运“五项制度”,明确每项制度的主要内容、管理要求和责任人,并通过强化内部检查和督察,确保船舶和船员执行到位,确保船舶重要航行仪器、设备保护措施到位,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保持良好。
三、认真开展客运航线安全评估。各客运企业要立即组织人员对现有客运航线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认真分析航线周边礁石、浅滩、施工作业区、船舶定线制和水上交通流等因素对客船航行安全的影响,科学调整现有客船航行路线。对部分严重影响客船航行安全的碍航物要提请有关部门增设助航标志,同时将评估确认的客运航线报当地海事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
四、强化客运船舶航行动态监控。各客运企业要落实专人,利用AIS等系统加强对所属客船航行动态的跟踪监控,发现船舶偏离航线等异常情况及时提醒,通过强化岸基指导和监督,有效保障客船航行安全。
五、加强客运船舶驾驶台管理。各客运企业要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客船驾驶台管理制度,落实客船驾驶台双人值班制度,在驾驶台入口处张贴明显禁入标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台。要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加强对客船驾驶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客船驾驶台值班不到位和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台现象。
六、严把客船船员适任适岗关。各客运企业要严格按照配员要求给客船配备足够的适任船员,并科学合理安排船员作息,保证船员上岗前有良好、充足的休息。要加强对船员身体和精神状态的检查,严禁船员酒后驾船,禁止身体或精神状态不胜任的船员参与航行值班;要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船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船舶遵章守纪,杜绝各类事故及险情的发生。
七、加强客船应急演练。各客运企业要不定期组织客船开展各种应急演练,特别是加强船舶事故险情报告和紧急情况下旅客疏散程序的演练,确保岸基、船长和船员熟知各类应急反应程序,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