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全局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三)检查和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五)对全局党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好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局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承办局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