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督查组来浙江省进行督查 |
发布时间:
2005-07-28
浏览次数:
|
7月18日至7月20日, 全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督查组来浙江省开展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由交通部、国防科工委、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等部委的领导组成,国防科工委副司长张相木同志担任组长。督查内容有对《全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地区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治理活动的督查指导情况;对低质量船舶治理情况;和在治理活动中碰到的问题、困难及对策等。
督查组听取了浙江省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座谈会,并到乐清了解造船厂和船舶治理的情况。我局就开展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情况在汇报会上进行了汇报。
自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做到未雨绸缪,确立低质量船舶整治活动作为今年海事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部局《关于做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附加检验的通知》(海船检[2005]183号精神,协同地方船检船舶制定了《浙江省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实施计划》,明确了浙江海事系统开展低质量船舶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按照确定的浙江籍《专项治理船舶名录》,有针对性地加强船舶安全检查,从而确保全面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7月1日至7月15日我局共检查的21艘重点治理船舶。通过检查发现低质量船舶主要存在结构、船舶安全设备及图纸资料的配备等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特定处所的防火分隔、门(窗)的水密性达不到要求;通风筒、空气管及门槛高度不合规范要求;固定式灭火系统本身存在缺陷,影响使用,检验中有遗漏项目(如起动钢瓶未检验);CO2室照明、通信、通风问题;油水分离设备未配备或不工作等。
我局将根据整治方案继续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力求使整治工作最得明显成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