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 工作动态 | 监管信息 | 政务公告 | 船舶登记 | 法律法规 | 政务公开 | 工作论坛
   
现在位于: 浙江海事 > 船舶监督处 > 工作动态 > 浙江海事局修订《船舶安全信用评定与分级监管办法(试行)》
浙江海事局修订《船舶安全信用评定与分级监管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05-08-05 浏览次数:

浙江海事局修订《船舶安全信用评定与分级监管办法(试行)》

      船舶安全信用评定与分级监管自20038月实施以来,对提高我局辖区安全管理水平、船舶安全航行及船员的素质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为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制度,根据我局深化海事监管模式改革推进计划,通过听取各分支局对开展船舶安全信用评定和分级监管工作情况介绍、召开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各层次海事执法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总结信用监管工作的经验,全面开展对船舶安全信用评定与分级监管机制实行情况的评估,对《船舶安全信用评定与分级监管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对船舶的评定标准和监管措施作了适当调整,增加激励条款和打击重点C级船舶的条款,同时强调结合信息化手段进行评定和监管,本办法200591日起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浙江海事局及各级机构将继续贯彻公平、公正、准确的原则对所辖航运公司及船舶进行安全信用评定,并根据所评定的信用等级,对公司和船舶实施分级监管,激励和扶持遵章守法、安全信用可靠者,打击和严管违章违法、安全信用恶劣者,促进辖区内航运公司主动履行安全生产文体责任和加强安全信用,保持浙江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

 

附件:船舶安全信用评定与分级监管实施办法

下篇文章: 浙江海事局船舶安检员业务提高培训班在舟山开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观看
Copyright © 2004 ZheJiang 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