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用杭州湾跨海大桥水域施工期间临时南航道的通告 |
发布时间:
200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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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杭州湾跨海大桥水域施工期间临时南航道的通告
因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需要,决定启用施工期间临时南航道。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施工期间新设置的临时南航道范围及新航标位置
1、新设南临时航道范围为:点30°29′38.6″N/121°08′19.7″E与点30°27′11.7″N/121°04′55.7″E连线左右各200米的水域。
2、南临时航道设置的航标位置见下表: 标 名 北 纬 东 经 性 质 灯 质 杭临9 30°29′38.6″ 121°08′19.7″ 安全水域标 莫(A)白6秒 杭临10 30°28′54.3″ 121°07′31.6″ 左侧标 闪红4秒 杭临11 30°29′05.2″ 121°07′21.5″ 右侧标 闪绿4秒 杭临12 30°28′31.6″ 121°06′59.7″ 左侧标 闪(2)红6秒 杭临13 30°28′42.0″ 121°06′49.6″ 右侧标 闪(2)绿6秒 杭临14 30°28′08.4″ 121°06′27.7″ 左侧标 闪(3)红10秒 杭临15 30°28′18.8″ 121°06′17.7″ 右侧标 闪(2)绿10秒 杭临16 30°27′45.2″ 121°05′55.9″ 左侧标 闪红4秒 杭临17 30°27′55.6″ 121°05′45.8″ 右侧标 闪绿4秒 杭临18 30°27′11.7″ 121°04′55.7″ 安全水域标 莫(A)白6秒
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2004年12月2日发布的浙海航[2004]020号通告中,桥区水域施工期间的临时航道关闭,原设置的航标撤除,不再继续使用。
三、启用时间:2005年9月6日始。因施工或其他安全管理需要,对临时航道的调整、结束或变更将另行公告。
四、注意事项: 1、航道使用期间,在航道两侧施工平台位置设立警示标志,施工平台设立VHF16频道(呼叫名称:大桥Ⅲ-A标)24小时值班。请过桥船舶走航道中线、控制航速、加强了望、注意施工船舶动态并与施工平台值班频道保持联系。 2、所有进入临时南航道的船舶,应谨慎操作,按规定显示信号,并保持VHF16频道守听。 3、禁止在临时南航道内试航、抛锚、掉头及从事其他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4、通过临时南航道时,船舶间、船舶与桥墩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禁止在临时航道内追越、交会和并列行驶。
二○○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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